引用自:http://www.didimeme.com.tw/planet/view.article.php/6169/b# |
(中央社巴黎4日法新電)今天發表的研究報告指出,罹患會引發高血壓疾患的孕婦,宜在懷孕達37周時催生。
這些毛病嚴重時可能致命,唯一減輕症狀辦法是生產。
約7%孕婦會併發高血壓毛病,包括子癲前症在內,可能會影響到懷孕期間的健康。但在持續高血壓情況下,究竟是進行催生抑或持續懷孕直到自然分娩,對母體福祉最有利,一直沒有定論。
荷蘭格羅寧根(Groningen)醫學中心大學的研究團隊,針對懷孕超過36周、有輕微高血壓或子癲前症的756名婦女展開臨床實驗,把她們隨機分為兩組,一組進行催生,另一組則監視到懷孕最後階段。
研究結果刊登在英國醫學雜誌刺胳針(Lancet)。
研究指出,第一組中,出現「不良母體結果」如子癲症、嚴重高血壓或肺部積水問題的婦女少了近30%。
一名研究人員在「刺胳針」中評論指出,有妊娠高血壓和子癲前症的孕婦,於懷孕至少達37周時進行催生,似乎能改善生產結果。此作法應納入臨床應用上。(譯者:中央社羅苑韶)980804
此新建議尤其適用於有輕微子癲前症的孕婦,此病症會引發孕婦高血壓、腫脹和體重急速增加。
|
|
nolitanewyor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留言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