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用自:http://www.bhp.doh.gov.tw/breastfeeding/index02-5.htm

 

哪些情況下必須暫停餵哺母乳,那又些情況又可以繼續餵?這篇文章提供清楚的說明。

 

 

嬰兒的情況: 
  半乳糖血症,高胱胺酸尿症,需特殊飲食 
  苯酮尿症: 非絕對禁忌。如可以監測血中phenylalanin值的話,可以吃母乳加上一些無phenylalanin之配方奶

母親的疾病:
  如果該地區腹瀉及傳染性疾病仍是嬰兒死亡主要原因的話,不論母親有何種疾病,仍應繼續哺餵母乳。

在已開發國家,只有下列情況不建議哺餵母乳: 
  愛滋病患者 
  人類T細胞白血病第一型病毒 HTLV-1 感染 
  使用抗癌症藥物 
  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物質--依半衰期而定須暫停哺乳數小時至數天 
  藥物濫用

下列情況仍可持續哺餵母乳: 
 A型肝炎 
 B型肝炎 
 C型肝炎 
 急性傳染性疾病 

  呼吸道,腸胃道,泌尿道或生殖系統之感染,
  常在症狀出現前即傳染給嬰兒, 
  持續哺餵母乳反而可以將母體內抗體傳給嬰兒, 
  減輕其可能之症狀。 
 傳染性結核病 
  母親接受抗結核菌藥物治療兩週以上即可繼續哺餵母乳。 
 泡疹病毒 
  除非乳房上有病兆,否則仍可持續哺餵母乳。 
 水痘 
  只要母親沒有傳染性(水泡皆結痂)後, 
  即可持續哺餵母乳。 
 乳腺炎,乳房膿瘍 
 大多數的藥物 
 抽煙 

  抽煙可能使奶水分泌減少, 
  對處在二手煙環境下的嬰兒哺餵母乳比吃配方奶的嬰兒健康。 
  建議母親不要在嬰兒面前抽煙, 
  在餵奶前不要抽煙。 
 酒精 
  美國藥物協會建議母親的進食量不要超過每天每公斤0.5公克。
 環境污染及輻射物質 
  吃配方奶的危險性較吃母乳的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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